中國培訓易(aokangtiyu.cn) 戰(zhàn)略管理公開課 

 

 

 


  

  

主辦單位:廣州必學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      中國培訓易(aokangtiyu.cn)

舉辦時間:
廣州 2015年1月9–10日

課程費用:3000元/人(A類:3000元/人 B類:4600元/人 (含授課費、專家報告、茶歇、資料費、場地費、會務等費用)。統(tǒng)一安排食宿,費用自理。)
會 員 價:會員優(yōu)惠價請咨詢客服, QQ:674837974 手機/微信:18588851172 符小姐

培訓目標
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對《公司法》的修改,本次修正案對現行公司法修改共有12處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公司控制權是企業(yè)家掌控企業(yè)的根本權利,控制權決定公司發(fā)展命運,也決定著企業(yè)家經營和占有公司利益的命運。隨著企業(yè)經濟往來日益頻繁,公司法實施后爭議熱點問題紛紛出現,這些問題往往在公司法中缺乏明確具體的規(guī)定,有些甚至超出了公司法的框架。再者,控制權與公司治理的日益重要和復雜化,將對企業(yè)加強分權治理結構,強化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管對公司的義務,防范公司治理結構法律風險,尤其是公司法務及律師公司法業(yè)務技能提升是個重大挑戰(zhàn)。同時,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促進公司規(guī)范運作,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基礎。
為加強公司治理風險管理與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,適應當前資本市場與公司制度改革的新形勢,引導公司完善治理結構,改善治理水平,經研究,中國法律教育協會定于2015年1月9日在廣州市舉辦“ 新《公司法》的制度創(chuàng)新及公司治理與公司控制權糾紛法律實務” 高級研討班。特邀請相關單位參加會議。本研討會僅系探索、交流,不具有釋法和對具體問題做出行政解釋的效力。



課程詳情

參會對象:各企事業(yè)單位主管領導、法律事務部主任、法律顧問以及其他法律事務管理人員;各律師事務所主任、律師;各法律院系從事民商法教學、研究的老師及其他有關人員。
A類:3000元/人 B類:4600元/人 (含授課費、專家報告、茶歇、資料費、場地費、會務等費用)。統(tǒng)一安排食宿,費用自理。

類別
名稱
簡介
A類
《繼續(xù)教育結業(yè)證書》
經培訓考評通過后,頒發(fā)《結業(yè)證書》作為繼續(xù)教育憑證


B類

《高級企業(yè)法律風險管理師》

《高級企業(yè)法律顧問咨詢師》
經培訓考核通過后,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職業(yè)教育和職業(yè)培訓協會頒發(fā)《高級企業(yè)法律風險管理師》或《高級企業(yè)法律顧問咨詢師》(證書:國家承認,證書全國有效通用,該證書真?zhèn)慰稍谌肆Y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職業(yè)教育和職業(yè)培訓協會http://www.zhongguozhixie.com.cn)網上查詢



講座日程安排
1月9日
(星期五)
9:00-12:00
14:00-17:00
一、《公司法》資本制度改革后的適用
二、控制權基礎理論與世界各國公司法控制權規(guī)定
三、公司控制權糾紛代理前沿業(yè)務——案例分析
四、公司控制權爭奪糾紛律師實務——訴訟視角的策劃和應對
五、國際并購控制權前沿業(yè)務
主講專家:王光英 北京律協公司法專委會秘書長;“公司控制權第一人”




1月10日
(星期六)
9:00-12:00
14:00-17:00
公司治理與公司控制權糾紛法律適用——案例分析
(一)公司控制權糾紛法律適用
1、公司控制權之理解與把握 2、財產權控制(公司合并)
3、股權控制 4、財產權控制容易引發(fā)之糾紛
5、合并協議的主要條款 6、合并協議糾紛
7、合并公司債權債務承繼糾紛 8、多數權的濫用與失控
9、股權確認 10、股權轉讓及其糾紛
11、優(yōu)先受讓權 12、經營權控制
13、優(yōu)先認購權(增減資本) 14、表決權控制
15、代表權控制 16、印章控制
17、典型案例分析
(二)公司治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
1、公司治理模式 2、股東知情權
3、公司決議效力 4、公司高管責任(股東派生訴訟)
5、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 6、公司清算與解散
主講專家:博士,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庭副庭長,公司法名家

1月11日
(星期日)
9:00-12:00
13:30-16:30

2013年新《公司法》的制度創(chuàng)新與公司訴訟中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
1. 新《公司法》修改和公司注冊資本制度改革的歷史背景以及主要爭點;
2. 新《公司法》的修改對交易安全的影響以及風險防范對策;
3.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4月24日通過的《關于刑法第158條、第159條的解釋》對股東從事虛假出資、抽逃出資行為的影響;
4. PE對賭條款的法律效力;
5. VIE協議的法律效力;
6. 公司控制權的法律風險及防范;
7. 股權代持協議的效力以及股東資格的確認;
8. 侵害優(yōu)先購買權的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;
9. 一股多賣合同的效力;
10.股權拽售條款的效力;
11.股權轉讓基準日與交割日之間的盈虧分擔條款的效力;
12.優(yōu)先購買權條款是否適用于股權間接轉讓;
13.在發(fā)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過程中處理民企與國企爭議的裁判理念;
14.公司僵局訴訟中的疑點難點問題;
15.企業(yè)與企業(yè)家的法律風險、法律角色與法律思維。
主講專家:謝鴻飛 教授,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,公司法名家
專家均已接受邀請,但因不可預見因素請以報到通知為準,請以專家授課為準。



講師簡介

   老師


課程對象


   注


課程名稱:新《公司法》的制度創(chuàng)新及公司治理與公司控制權糾紛法律實務”高級研討班

 


咨詢電話020-29042042      QQ 59870764
網上查詢中國培訓易 http://aokangtiyu.cn


     執(zhí)  

為確保您的報名名額和及時參加,請?zhí)崆皩⒋耍▓竺恚?/font>E-mail至674837974@QQ.com;721560397@QQ.COM(符小姐、黃小姐)我們將有專人與您聯系確認,并于開課前發(fā)出《培訓報名確認函》。培訓時間、地點、住宿等詳細信息請以《培訓報名確認函》書面通知為準,敬請留意。謝謝!

聯系人:符小姐    電話:18588851172    QQ:674837974

網址:aokangtiyu.cn(中國培訓易)

課程名稱:新《公司法》的制度創(chuàng)新及公司治理與公司控制權糾紛法律實務”高級研討班       時間地區(qū):_____________

公司全稱: 

聯系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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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編

 

參會人數:        

參會人員資料

姓名

職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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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付款方式: □ 轉帳 □ 現金 (請選擇 在□打√) 注:部分地區(qū)不可現金


單位匯款帳戶:(轉到該賬戶請一定要用購買方公司賬戶進行公對公轉賬)

開戶人: 廣州必學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
開戶行: 中國農業(yè)銀行廣州天銀大廈支行

: 4405 8501 0400 08276

課程金額:__________

住宿要求(費用自理,開課前三天預訂)

是否需要會務組協助安排住宿:  □是   □否  入住天數(  )天

入住時間  2025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□標準雙人間(  )間    □標準單人間(  )間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發(fā)票信息:

一、增值稅普通發(fā)票(數電票):

公司名稱(發(fā)票抬頭):

納稅人識別號:

發(fā)票內容:1*現代服務*培訓費  2、*現代服務*咨詢服務費  3*現代服務*咨詢費  4、*現代服務*培訓咨詢服務費

 

二、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(數電票):

公司名稱:

納稅人識別號:

發(fā)票內容:1、*現代服務*培訓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