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培訓易(aokangtiyu.cn) 特色課程內訓課 

 

 

 


  

  

主辦單位:廣州必學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      中國培訓易(aokangtiyu.cn)



課程詳情

一、 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治國理政是社會發(fā)展的客觀要求
(一)全面深化改革本身就是一種法治邏輯的改革
(二)建國后我國政治合法性的轉變
(三)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治國理政是解決社會發(fā)展矛盾,凝聚改革共識的主要途徑
二、 法治思維的涵義及基本要求-公共決策思維
(一)合法性--法治思維的基本準則
l 目的合法--公權行為符合立法宗旨
l 權限合法--法不授權不可為
l 內容合法--設定權利義務、職權職責符合法律規(guī)定和法治精神
l 手段合法--不能因為目的的高尚而放任手段的卑劣。
l 程序合法--有法定程序遵守法定程序,沒有法程序的遵循程序原則。
(二)普遍性優(yōu)于特殊性――法治思維如何判斷大局
(三)動態(tài)穩(wěn)定―法治思維如何認識秩序
(四)程序優(yōu)于實體―法治思維如何認識公正
公正的程序存在以下獨立的價值:
l 每一個利益相關者可以參與--保障參與
l 程序使正義成為看得見的正義--增加信任
l 程序正義使實體瑕疵可以接受--吸收不滿
l 程序正義使利益沖突以制度文明的方式得以解決---防止暴力。
(五)寬容與博弈--法治如何看待沖突
l 傳統(tǒng)思維與法治思維對待沖突的方式
l 法治社會為什么需要寬容?
(六)和平理性--法治思維的心態(tài)特征
三、 法治方式的涵義及運用規(guī)則
(一)法治方式涵義
(二)法治方式運用規(guī)則
l 優(yōu)先適用規(guī)則
l 協(xié)調適用規(guī)則
l 比例原則
l 程序制約規(guī)則
(三)程序違法成行政行為違法的主因
四、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運用能力的培養(yǎng)
(一) 加強法治教育和培訓, 增強國家公職人員的法治理念。
(二) 推廣正反典型經驗, 引導和激勵公權力執(zhí)掌者主動、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國理政

(三) 改善法治環(huán)境, 通過外部制度環(huán)境影響和促進公權力執(zhí)掌者的法治思維
l 干部的任用和考核制度;
l 司法體制和行政體制改革;
l 法制宣傳的理念與模式;
l 社會管理體制,包括維穩(wěn)理念、管理體制、機制、管理方法的創(chuàng)新


講師簡介

  楊亞佳 老師
楊亞佳 中共河北省委黨校首席專家,二級教授,中國法學會會員,河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、學術委員會副主任,河北省憲法行政法學會副會長,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,河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顧問、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特約監(jiān)督員,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。
學術成果:研究與教學領域為理論法學、憲法、行政法學以及干部法制教育。先后在國家級和省級學術刊物發(fā)表學術論文60余篇。主要著述有:《憲法學研究》、《法的知識與理念》、《當代世界與中國――當代法制》、《依法行政及行政法治理念》、《人權法學》、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研究》等。主持五項省部級社會科學基金課題。其科研成果曾獲河北省社科規(guī)劃二等獎,中國法學會科研成果二等獎,河北省第五屆(榮譽獎)、第七屆、第八屆、第十一屆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,兩次獲得河北省政府優(yōu)秀教學成果獎。多次被評為河北省委黨校優(yōu)秀教師,連續(xù)多年被獲得省委黨校優(yōu)秀教學獎。
教學實踐:承擔省委黨校所有主體班次的課程(廳局、縣處、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國企)。為省人大、省政協(xié)、省委政法委、各廳局、各市縣中心組學習授課,為中國人民銀行、交通銀行、建設銀行、省銀監(jiān)會、省煙草公司、河北能源、河北鋼鐵、中石油河北分公司等大型公司授課。
楊亞佳教授近年講授課程與專題
1. 憲法學、行政法學系列專題 2. 行政強制法系列專題
3.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4. 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法治中國建設的部署
5. 習近平系列講話學習導讀 6. 法治中國與全面深化改革
7. 法治與公民權利保障 8. 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法治國理政能力
9. 依法行政若干問題 10. 依法治國與中國特色法律體系
11. 執(zhí)政黨依法執(zhí)政能力研究 12.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歷史進程和前沿問題
13. 中國法治現(xiàn)狀及未來發(fā)展 14. 30年法治建設成就與未來發(fā)展


課程對象



備    注

課程名稱:提高運用法治思維、法治方式治國理政的能力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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